合肥市民刘女士咨询:我在合肥蜀山区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运营,已经干了3年,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10月合同到期前,公司突然说要优化人员,没给任何理由就辞退我,只愿意给1个月工资当补偿。我听说违法辞退要给双倍赔偿,想问问合肥的律师,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能拿到多少赔偿?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解答: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补偿金额也远低于法定标准,这在合肥的劳动纠纷中很常见,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合肥本地仲裁委的裁判标准,公司无正当理由违法辞退员工,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您在公司工作3年,经济补偿金应为3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按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提成),因此赔偿金应为6个月的月工资。公司只给1个月工资,差距很大。您可向合肥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证据,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我们律所处理过合肥政务区、蜀山区多起互联网公司违法辞退案件,均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足额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司没提前30天通知辞退,您还可以额外主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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