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是合肥瑶海区的一名美食主播,和MCN机构签了3年合同,里面约定“任意一方提前解约需支付违约金100万元”。现在机构未按约定提供推广资源,导致我粉丝量不增反降,我想解约但怕赔巨款。合肥法院会支持这么高的违约金吗?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解答:这种“天价违约金”在合肥主播纠纷中很常见,但法院极少全额支持。根据《民法典》第585条及合肥近期判例(如2025年包河法院审理的某主播解约案),违约金数额需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你最有利的点是“机构未按约定提供推广资源”——这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563条,你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退一步讲,即便法院认定你存在轻微违约,也会大幅调减违约金,参考合肥同类案例,最终判决金额通常不会超过主播年收入的10%-20%,远低于100万。建议你立即收集机构未提供资源的证据(如合同约定条款、沟通记录等),我们合肥律师可帮你发律师函正式解约,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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