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是肥东县长临河镇村民,因土地征收补偿问题起诉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审、二审都败诉了。现在我有新的证据证明征收程序违法,想申请再审,作为合肥下辖县居民,想知道合肥法院对行政案件再审的受理条件是什么?新证据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合肥银开律师解答:
再审核心条件(合肥法院适用标准):
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如你提到的征收程序违法证据,需是原审未提交且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的);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新证据要求:需与征收程序直接相关(如未公示征收公告、未组织听证的证据),且需提供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确保证据合法性。
管辖法院:应向安徽省高院申请再审,或向合肥中院申请(双方均为公民可选择原审法院)。
本地支持:我们处理过合肥下辖县的土地征收再审案件,熟悉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流程,可协助你梳理新证据、明确再审事由,对接法院立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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