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弟弟在合肥庐阳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庐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我们觉得量刑太重,想争取从轻处理。听说有上诉和抗诉两种方式,作为合肥市民,不清楚这两种途径在本地的适用区别,该怎么选才对?
合肥银开律师解答:
核心区别(结合合肥司法实践):
主体不同:上诉由你弟弟(被告人)或你们近亲属提出;抗诉由合肥市检察院或庐阳区检察院提出,需有 “原判决确有错误” 的法定理由。
启动难度:上诉无需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即可在 10 日内提出(从接到判决书次日起算);抗诉需检察院审查确认判决有误才会启动。
审理法院:上诉和抗诉均由合肥中院审理,但抗诉必然启动二审,且合肥中院会全面审查案件。
本地维权建议:你弟弟的情况优先选择上诉,无需等待检察院审查,可快速启动二审程序。我们可协助整理上诉状,结合合肥中院类似案件的量刑尺度,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时效提醒:刑事上诉期限仅 10 天,需尽快准备材料,避免错过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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