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合肥市民张女士):我2023年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某公司,一、二审均败诉,随后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我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借款金额有误,关键证据(转账记录补充凭证)在原审时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交。现在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请问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您好!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相关规定,您的情况符合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的基本条件。首先,您已完成法院再审申请程序且被驳回,属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诉后未获支持”的情形,检察院可依法受理;其次,您主张有新证据(补充转账记录)未在原审提交,若该证据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且人民法院应予调查未调查”的情形,可作为抗诉的重要理由。
申请抗诉需准备的材料包括:1. 抗诉申请书(需载明当事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诉事实与理由);2.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及法院再审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3. 补充转账记录等新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4. 您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5. 原审过程中已提交的相关证据清单及说明。建议您将材料整理后提交至作出原审判决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也可通过本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委托我们代为办理。